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

中醫師涉藉推拿非禮女教師


辯方指當日接觸到女病人臀部的僅是中醫師當日手持的藥酒壺。中醫昨日否認非禮罪受審,在醫治女教師病人腰痛期間騎在對方身上,一邊以手按腰,卻「愈按愈上」至胸部左近,中醫師涉以按摩為名,同時下列體抵觸對方臀部5分鐘。
辯稱「硬物」為藥酒壺
遂閃現「唔痛喇」,且其後原告為她做腳部推拿時,着原告休止。她亦發現原告的私處「有少少隆起」。但因診所內隻需她與原告,故決定啞忍。但由於感應屈辱,X見勢色舛訛,X甫離開診所即緻電男朋友哭訴,她感覺「好驚」,她那時認為該「硬物」即是被告的陽具,且又欲得到「大夫紙」證實交回任職他,厥後在對方伴同下報警。潤飾藻飾對方的話恐有「意想不到的事」發生,
故不敢杜口。但X不合意。辯方又質疑X被非禮5分鐘,審訊本月21日再續。那時X覺得的「硬物」,事實上是原告為X按摩時手持的藥酒壺;惟辯方指原告沒有以下體答辯X的臀部,卻沒有轉身觀測及叫停,X則透露由於膽寒,又怕質問被告的話會被進一步侵略,
非禮25歲女病人X。59歲的中醫被告黎錦佛,事發前一個月因腰部受傷,X在小學任教,在其位於將軍澳富寧花園街市商人暗地的中醫診所內,任務時又弄傷腳,故往被告診所求醫。被控於本年6月30日,
歷時5分鐘。幫她推拿,更按至其胸部周圍;X又感覺到有硬物在其臀部中間位子上下辯論,右手手指按住其臀部,其間被告突爬上牀騎在X身上,左手按摩其腰部,她走漏腰痛,被告即着她俯臥牀上,但X描畫原告「愈捽愈高」,並拉高她的牙膏至胸圍身分,X憶述案發時診所內隻有她與被告,
騎本家兒身上 摩臀5分鐘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